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利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协调工作规程》的通知-ag九游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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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2022年1月17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六安市水利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协调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9日
六安市水利局预算绩效管理协调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推动和引导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审计科牵头抓落实,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绩效管理具体工作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向局党组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督促完成财政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内容。
第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部门单位项目预算编制。
第四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财政预算指标库中选取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定性或定量指标,这些指标是被评价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五条 绩效运行监控是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绩效运行监控一般在年中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第六条 绩效自评是指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的自我评价。通过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 绩效信息公开是指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财务审计科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有关制度、政策解答,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督促复核问题整改,加强成果运用。
第九条 业务科室(单位)负责按时完成业务内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负责拨付县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抓好本级及县区复核问题整改。
第十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局属二级预算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