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装运违法开采砂石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ag九游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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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准对应《六安市水利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第十四项第二子项,项目名称为“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罚”的裁量基准。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水工程管理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收缴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河道采砂许可证;(二)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或者采砂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责令限期清除、清理、平整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除、清理、平整,经催告仍不清除、清理、平整的,可以代为清除、清理、平整,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或者采砂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责令限期清除、清理、平整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除、清理、平整的,强行清除、清理、平整,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对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罚裁量基准为:
1、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超范围采砂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超深度采砂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超范围、深度采砂的,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的,责令限期清除、清理、平整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除、清理、平整的,强行清除、清理、平整,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采砂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责令限期清除、清理、平整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除、清理、平整的,强行清除、清理、平整,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