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ag九游会app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农水科发布时间:2024-03-2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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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六安市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3月21日

六安市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推动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一盘棋”的思路,多方筹集资金,有序组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优先推动解决2024年春节期间暴露出的农村供水短板弱项。加快霍邱县临淮水厂、龙马水厂、邵五水厂、孟集水厂;金寨县花石乡水厂、流波䃥镇水厂、麻埠镇管网延伸工程、南溪镇夹河水厂、吴家店镇水厂、天堂寨水厂;霍山县县城周边三级四级加压工程、东西溪水厂、磨子潭马家河水厂、太平水厂、上土市江子河水厂、漫水河新铺沟水厂、大化坪多盘坳水厂;舒城县第三自来水厂、永安水厂、荷花堰水厂、汤池水厂提升工程;金安区东河口水厂、先生店水厂提升工程;裕安区裕安二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独山水厂、裕安水厂实施进度。加快56处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沉淀、过滤等常规制水工艺升级改造和膜过滤制水技术推广运用。当前未开工工程要于7月底前全部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规模以上水厂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可按年度实行集中验收。

2.认真开展工程维修养护。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我市农饮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261万元,用于实施474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各地要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把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根据近年特殊时段暴露出的农村供水保障短板弱项和各类工程维修养护需求的“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于3底前编制印发,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0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各县区要落实县(区)级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供水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等,县级资金实施方案要于7月底前印发,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

3.持续巩固饮水安全成果。要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春节居民集中返乡时节和雨雪冰冻、主汛期、特殊干旱等时期群众饮水安全情况。保持县(区)农村供水监督电话和供水单位服务电话畅通,加大公布范围及宣传力度,并主动通过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寻找问题,完善投诉问题受理、解决、回访、销号机制,做到“有呼必应、接诉立办、有办必果”。持续通过电话调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投诉较多的地区进行抽查检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

4.严把供水水质安全关。要切实做好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处置等防控工作。根据各县区印发的《农村供水水质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加强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预处理、深度处理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备用水源、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各县区水利部门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村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立、治”,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管工作的通知》(六水办农〔2022〕157号)要求,加强县(区)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继续做好农村规模以上水厂日检、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旬检和县(区)级巡检工作,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制水方案,保持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5.规范入户安装费及水费收缴。要严格监督供水单位规范开展入户安装费、水费等收缴,加大收费有关规定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智能水表的覆盖范围,尽快实现水费余额在线查询、欠费提醒、在线缴费等功能,提高群众缴费意识和便捷程度,保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计量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要对因自然环境、工程特性、农民承受能力等条件限制,仅靠水费收缴难以支撑运行的供水工程予以财政扶持,保障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6.深入推进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经营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19〕135号)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管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供水运管模式由“个体私营”向“规模化运营”转变和发展,2024年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同时,按照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部署,对标对表“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的基本要求,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和实施计划等内容,指导各供水工程逐项梳理找差距,分阶段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2024年基本实现农村规模以上水厂全部标准化。

二、深入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7.配合推动大型灌区项目建设。全力配合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推动我市境内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按时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切实做好本辖区内项目扫尾、后续建设和工程验收等各项工作。金安区要加快实施淠史杭灌区(金安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5月15日前开工,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8.大力推进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一是认真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水利厅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霍邱县临王段灌区、金寨县徐冲灌区、霍山县高河灌区、淠源渠灌区、舒城县五显河灌区、付冲水库灌区等6处中型灌区项目实施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有序推进已完工灌区验收。6月底前完成金寨县天马灌区、泗河灌区、霍山县黑石渡灌区、移洋湾灌区、下符桥灌区、舒城县龙潭河灌区、裕安区狮子岗灌区竣工验收,12月底前力争完成金寨县灌口集灌区和金安区横塘灌区竣工验收。

9.完善并建立大中型灌区管理体系。各县区要继续完善中型灌区管理体系,细化现有管理机构的责任分工,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促进灌区设施良性运行,按要求更新中型灌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中型灌区工程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完成金寨县灌口集灌区、金安区横塘灌区标准化管理县级自评及佐证资料编制工作,7月底前完成市级复核,8月底前报省级申请评估。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

10.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 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水利部门职责。按照《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编制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各县区要于3月底印发实施方案,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的发放。各县区水利部门要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照《安徽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各项验收标准,进一步补差补缺,充分做好省级验收准备工作。

11.认真开展农田灌溉系数测算。继续做好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落实测算经费,明确技术支撑单位,于2024年4月中下旬全面开展实测,11月底前上报测算分析成果。

四、积极推动小水电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升级

12.持续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办法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调度运行方案,持续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完善巡查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县级逐站每日巡查,市级每周抽查,逐级印发问题清单,狠抓跟踪整改。强化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开展线下监督检查。

13.强化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县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规模以上的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安全鉴定;完成重点监管名录内规模以下电站的大坝安全评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检查,规范落实汛前、汛中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销号。

14.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布置开展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指导金寨县、霍山县制定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计划,以示范电站为节点,河流为脉络,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小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河流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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